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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转窑组合焚烧处置安乃近危险废物的应用

[ 时间:2017-08-01 点击:138]
 摘 要:2014年以前,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危险废物全部对外委托处置。由于委托处置存在环保风险、处置费用高、需要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各种审批手续,处置进度较慢,严重制约了生产进度。 
  出于环保风险可控、降低处置成本的考虑,自2014年后该公司将燃烧热值较低的部分废活性碳(不超过全部产生量的8%)进行对外委托处置,全部废胶体和燃烧热值高的废活性碳均通过公司新上的回转窑组合焚烧炉自行焚烧处理,焚烧过程产生的残渣和飞灰按照危险废物对外委托处置。 
  本文讨论了安乃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碳和废胶体采取对外委托处置和自行焚烧两种处置方式的处理成本。经过运行成本分析,自行焚烧处置危险废物降低了处置费用,避免了因处置不及时给生产造成的制约,确保了公司的正常生产,为公司创造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危险废物;废活性碳;废胶体;规范化管理;回转窑组合焚烧 
  1 安乃近的两种危险废物性质及产生量介绍 
  1.1 两种危险废物的性质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6.6环保部令00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文件中的危险废物分类方法,识别出安乃近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碳和废胶体,并上报政府环保部门备案批准。 
  废活性碳:化学药品原料药生产过程中的脱色过滤(包括载体)物。 
  废胶体:化学药品原料药生产过程中的蒸馏及反应残渣。 
  1.2 两种危险废物产生量 
  1.2.1 废活性碳产生量 根据安乃近近三年以来的废活性碳产生量进行统计,平均每年产生废活性碳1050吨左右。 
  1.2.2 废胶体产生量 安乃近生产中产生的废胶体主要有三种,分别是FAA胶体、氯提胶体和煤提胶体。近三年平均每年产生1380吨废胶体。 
  2 两种危险废物对外委托处置介绍 
  2.1 对外委托处置单位的选取 该公司危险废物对外委托处置选取的外协单位生产厂址均在山东省内,资金和技术力量雄厚、诚信可靠,在山东省范围内遵章守纪、守法经营,并适当借鉴同行业的对外委托处置经验和参考政府环保部门的推荐意见。资格审查阶段,重点审查处置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危险废物经营资格许可证,并就外协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资格许可证上的危废类别与该公司产生的危废类别进行一一核对,必须在处置单位的危废类别之内。 
  2.2 两种危险废物全部对外委托处置的处理费用 
  3 回转窑组合焚烧自行处置危险废物介绍 
  3.1 回转窑组合焚烧炉基本原理 回转式焚烧炉是国际上工业废物处理领域广泛应用的焚烧设备,在工业废物焚烧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较高。它可同时处理固体和液体废物,固体废物由专用输送设备送入回转窑,所产生的烟气进入二燃室,在二燃室内与二次燃烧空气混合,达到烟气完全燃烧,实现尾气安全达标排放。回转窑焚烧炉的特点是适应性广、操作维护简便、使用寿命长[1]。 
  3.2 回转窑组合焚烧炉工艺流程 
  废活性碳用密闭卡车运到焚烧区储库,通过进料抓斗将各种不同的废活性碳充分混合均匀。进料时用进料抓斗将混合好的废活性碳抓运至进料料斗,然后通过第一季螺旋输送进料器进入二级料斗,最后通过二级螺旋输送进料器进入回转窑一级燃烧室。废胶体采用桶装或罐装运至焚烧区储库,通过溶剂类泵输送至雾化喷枪,进入二次燃烧室进行焚烧。 
  固体废物进入焚烧炉后,通过回转窑的运行在窑中翻转、抄动、前进,废弃物在挥发气化的同时进行不完全燃烧,挥发产生大量可燃气体及部分未燃尽物料进入二燃炉,在过量燃烧空气的作用下完成完全燃烧。废物燃尽产生的灰渣由二燃炉底部的回转炉蓖排出。二燃炉燃烧温度可达成1100℃,且烟气在高温区停留时间>2秒,以保证二恶英等有害物质的充分分解。在二燃炉底部设有炉底三次风机,强化了灰渣的燃尽程度,同时冷却渣料,实现了冷态出渣。 
  烟气处理按“3T”(高温、湍流、停留时间)原则将高温烟气经二级旋风除尘后,进入余热锅炉将余热回收后的烟气,进入急冷脱酸塔,在急冷中和塔内完成酸性物质中和、除尘过程的同时使高温烟气急冷至200℃左右。烟气再经优化的活性碳吸附及袋式收尘器、除湿等综合除尘脱酸处理,最后由引风机通过35米高的烟囱达标排放。 
  4 废活性碳和废胶体回转窑组合焚烧效益分析 
  4.1 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回转窑焚烧炉年处理废活性碳2800吨,处理废胶体1500吨,安乃近产品生产中产生的废活性碳全部经由这套焚烧装置进行处理。 
  废活性碳和废胶体焚烧过程产生了数量可观的蒸汽,预热锅炉的年蒸发量约4200吨,由于这部分蒸汽热值较低,按照80元/吨的单价折算,焚烧过程产生了约33.6万元的蒸汽。 
  综上所述,回转窑固废焚烧炉年焚烧非活性碳2800吨,废胶体1500吨,焚烧成本合计549.5万元,产生了33.6万元的副产品蒸汽,这样最后的焚烧成本即为515.9万元,较自行焚烧之前全部对外委托处置费用849.9万元,每年节约334万元,经济效益相当可观。 
  4.2 项目社会效益分析 
  该项目实施后,基本实现了公司全部固废自行合规处置,在节省对外委托处置费用的同时,也大大降低了对外委托处置危废时潜在的环保违规风险。本项目的处置能力在满足公司处置内部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同时,具备了一定的接纳处理外部企业高热值固体废物的能力,当地政府环保局已经多次来该公司考察,准备将该公司该套回转窑组合焚烧炉项目列为当地的危险废物定点处置备用设施。 
  综上所述,安乃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碳和废胶体两种危险废物通过回转窑组合焚烧进行无害化处置,与对外委托处置方式相比,每年节约334万元处置费用,经济效益可观;能更好地保障生产,符合了绿色环保的发展理念,为公司的良性稳态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环保保障。 
  参考文献: 
  [1]张东伟,杨红芬.危险废物回转窑焚烧系统工程概述[J].技术与工程应用,1006-5377(2010)10-00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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