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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

[ 时间:2016-05-03 点击:118]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淮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我国危险废物的相关标推主要包括《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标推》。危险废物的主要来源是工业固体废物,据估计我国工业危险废物助产生量约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3%一5%,主要分布在化学原料和化学制造业、采掘业、黑色金屑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屑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业及炼焦业、造纸及制品制造业等工业部门。城市生活垃圾的废电池、废日光灯、废弃日用化工产品以及医疗废物也是危险废物中不容忽视的一部分。
    由于危险废物含有高度持久元素、化学品或化合物,具有毒害性、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或几种危害特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具有权大的直接或潜在危害,因此是废物管理、处置体系的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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